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俊飞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931MA0L99J78R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郭家滩移民楼4号楼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5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保德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8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袁*,刘*
保德县人民法院
3
2025-07-10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刘*,袁*
保德县人民法院
4
2025-05-28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高**
保德县人民法院
5
2024-12-24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张**
保德县人民法院
6
2024-04-22
(2024)内06民终14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3-18
(2022)晋0931民初17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牛**
保德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8
(2025)晋0931民初191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保德县人民法院
2
2025-11-14
(2025)晋0931民初102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袁*
裁判文书
保德县人民法院
3
2025-10-27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县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保德县人民法院
4
2025-07-11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袁猛;刘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保德县人民法院
5
2025-05-23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保德县人民法院
6
2023-03-02
(2022)晋0931民初82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保德县人民法院
7
2022-04-12
(2022)晋0931民初17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
牛**
裁判文书
保德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8
2025-03-25
(2025)晋0931民初60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6-23
2023-08-28
(2023)晋0931民初55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曲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忻州12运政罚2025191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晋HZ0231)逾期未审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晋HZ0231)逾期未审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2
晋交忻州12运政罚2025138号
保德县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车辆(晋HT3205)逾期未审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保德县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车辆(晋HT3205)逾期未审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6
3
晋交忻州12运政罚2025133号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晋HN2173)逾期未审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保德恒瑞通汽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晋HN2173)逾期未审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