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百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左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雨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9J3F18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新城一期商铺B0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新市监处罚〔2025〕163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0年7月29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新城一期商铺B004号从事药品零售经营活动。2025年7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阴凉区的温湿度计显示26℃,当天的温度显示为28-36℃。参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凡例第二十八条对阴凉处描述: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查看该阴凉区域内摆放的药品“金利舒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产品外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为:“密封,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C)干燥处保存”。另查看店内医用冷藏柜并未接通电源,现场工作人员调试插座开关后,冷藏柜通电显示柜的温度22.8°C,柜内存放有药品“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产品外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为:“冷藏于2-8°C的冰箱中”。
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抽取当事人的一张处方单,该处方单开具时间为2025年6月1日,姓名:李嫚,性别:女,所购药品名称“阿托伐他汀钙片美信达”20mg*14片 2盒,同时调取该药品的销售小票,显示该药品的销售时间为2025年6月1日10时50分55秒。针对该情况,本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店内执业药师魏佩的考勤记录,显示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日并未到岗,执业药师魏佩现场承认该处方单未经其审核,由店内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开具,该员工不具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2025年4月21日,当事人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我局已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武新市监责改〔2025〕8-013号),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2025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上述问题进行复查,仍未改正,当事人已构成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形。
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当事人现场及时启用阴凉区内的降温设备并开启医用冷藏柜,立即调整冷藏药品存放条件,组织全员培训学习,确保店内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并于2025年7月17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经查询湖北市场监管智慧监管一张网(协同执法办案系统),显示当事人无行政处罚记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