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兴来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晓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2MA8N6R2K5L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建阳南路万城国际一号楼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滁市监综执罚﹝2025﹞490号
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内正畸治疗室内的工作台第二个抽屉内发现一盒牙胶尖,产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93171678,生产日期:2021.08.01,使用期限:四年,剩余10支。上述产品在检查之日已经超过有效期。
1.没收过期的牙胶尖10支。 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2
滁市监综执罚﹝2025﹞139号
2025年4月16日上午,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建阳南路万城国际一号楼二层的来安县兴来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说明来意,出示证件。 在该诊所预防口腔科操作柜自上而下第一层发现与在有效期之内医疗器械混放的过期医疗器械:玻璃离子体水门汀,注册证号/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93171718,产品批号:20230303,生产日期:20230303,使用期限:2年,净含量:20g,数量1瓶,在该诊所预防口腔科壁柜自下而上第一层发现与在有效期之内医疗器械混放的过期医疗器械:牙科分离剂,产品备案号:沪嘉械备20140010号,规格:150ml/瓶,批号:20230418,生产日期:2023-04-06,使用期限:2025-04-05,数量1瓶。 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予以扣押(滁市监综执强制〔2025〕Z009号)。 同日,我局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予以立案调查。
1.没收过期的牙科分离剂(批号:20230418)1瓶和玻璃离子体水门汀(产品批号:20230303)1瓶;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