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韶山市诚信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爱君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382MA4PEW3XXR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韶山市杨林乡瓦坪村瓦坪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韶市监处罚〔2024〕25号
2024年10月23日,本局对位于韶山市杨林乡瓦坪村瓦坪组的韶山市诚信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个人独资企业,且具备经营化学药制剂的合法资质。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柜子内,存放有化学药制剂复方甘草片3盒(生产厂家:湖南省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100/瓶,生产日期:2024/02/33,产品批号20240223,有效期至:2027/1/),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复方甘草片的购进票据和供应商资质,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相关材料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11月8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本局已依法对涉案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解除。 2025年1月4日,因投资人周爱君家庭及身体原因,本局对本案中止调查,9月30日,本局恢复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 现已查明: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向李姓业务员支付90元,以9元/盒的价格购进10盒复方甘草片,且在明知李姓业务员无法提供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时依然购进涉案药品;当事人在购入涉案药品后,未按照规定对其购入药品的行为进行记录,未按照规定对涉案药品实施药品追溯制度;且在本案调查中因李姓业务员已无法联系,致使涉案药品的来源无法核实。 另查明,涉案3盒复方甘草片均已查询药品溯源码信息,与外包装信息一致,可以认定其系合法厂家生产。当事人在购进涉案10盒复方甘草片后,以14元/盒的价格出售,已售出7盒,剩余3盒涉案药品被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查获。 综上,本案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140元,因售出7盒,违法所得98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批号为:20240223的复方甘草片3盒; 3.没收违法所得玖拾捌元(¥98.00); 4.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零玖拾捌元(¥2,098.00)。
2000.00元
韶山市市场监管和科技工信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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