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赛林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树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2MA13TQH76F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城南村26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红市监处罚〔2023〕247号
2023年9月7日,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移交线索,赤峰市红山区赛林食品厂生产东北水晶大拉皮(即食拉皮)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不合格。2023年9月11日,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赤峰市红山区赛林食品厂进行检查,发现生产场所无山梨酸及其钾盐类食品添加剂,当事人已改正上述问题,自行销毁超范围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严禁食品摊贩有下列行为:(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的规定,已构成违规行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其行为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12元;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