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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排市天天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德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BQX6E9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阳新县排市镇排市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6〕3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储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9瓶;2、没收违法所得123.5元;3、罚款19876.5元;合计罚没款20000元。
19876.5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2
阳新市监处罚〔2023〕277号
当事人于2015年4月15日办理营业执照,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阳新县排市天天超市进行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零食区有“步步为赢”素牛排,生产日期2022年8月4日,保质期9个月,合计7袋,已过期,我局执法人员即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我局执法人员即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就决定书》及《财物清单》,扣押超过保质期食品7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没收当事人超过保质期食品7袋,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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