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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建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0973671580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商住小区5#商住楼B座单元13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8
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黄**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6-05-09
(2026)新民申111号
劳务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6-03-17
(2025)新0106民初71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丁**
卢**,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6-01-29
(2025)新32民终171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宏丰建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何**,陕西中坤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5
2026-01-28
劳务合同纠纷
肖**
陕西中坤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何**,丁**,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6
2026-01-22
(2025)新0106民初716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秦**,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7
2026-01-19
追偿权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徐*,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8
2025-12-18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祥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9
2025-11-12
(2025)新0106民初308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中上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5-11-11
(2025)新0106民初4024号
劳务合同纠纷
肖**
陕西中坤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何**,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丁**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6
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6-03-20
(2026)新民申111号
劳务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6-02-27
(2025)新0106民初10360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程**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6-02-13
(2025)新32民终171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陕西中坤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5
2026-01-29
(2025)新0106民初71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丁**
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6
2025-12-23
(2025)新32民终171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陕西中坤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12-02
(2025)新0106民初716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卢振伟;秦永革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8
2025-12-01
追偿权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程建中;徐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9
2025-11-26
劳务合同纠纷
肖**
何廷固;陕西中坤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5-11-03
(2025)新01民终5015号
劳务合同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周**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31
2021-11-08
(2021)川0824民初215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郭**、冷**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65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6-06
2024-01-16
(2023)新3201民初4883号
劳务合同纠纷
窦**、何**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11-16
2022-08-26
(2022)川0824执153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郭**、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21652.00元
执行案件
4
2023-08-10
2023-07-25
(2023)新民申152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肖**、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7-29
2023-04-23
(2023)新0106执616号
人事争议
蹇**、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人事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35682.72元
执行案件
6
2023-05-13
2023-05-12
(2023)新3221民初755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袁**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3-15
2022-12-19
(2022)新0106执1373号
劳动争议
张**、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6581.00元
执行案件
8
2023-03-15
2023-03-07
(2023)新01民终88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陆*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3-01
2023-02-24
(2023)新01民终310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肖**、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2-21
2023-01-29
(2023)新3221民初9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孙**、新疆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经税稽罚(2025)86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局开具的《已确认虚开通知单》,巩留禄兴品泓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泓木材”)于2020年9月向你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金额1,824,778.73元,税额237,221.27元,价税合计2,062,000.00元,为虚开发票,你公司已认证抵扣前述19份发票的进项税额并列支成本。 经查,你公司从米东区金福亚建材经销部陈某红处采购一批木模板,因供货方未向你公司全额开票,故你公司以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了品泓木材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33号):“对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之规定,你公司取得品泓木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不得抵扣进项税,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237,221.27元,造成少缴增值税237,221.2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之规定,你公司经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商住小区5#商住楼B座单元1307室,适用7%的税率,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16,605.49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汇算清缴期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26913.39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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