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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佳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554782358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5
(2023)浙0703民初2776号
侵权责任纠纷
吴**,邵**,邵*
浙江弘城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
2023-11-09
(2023)浙0703民初2776号
侵权责任纠纷
邵*,邵**,吴**
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弘城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9-30
2017-08-07
(2017)浙0703行审182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5-05-21
2015-05-21
(2015)金东行审字第60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与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5-05-21
2015-05-21
(2015)金东行审字第60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与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孝顺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173号
当事人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法华街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肆佰柒拾陆元伍角捌分(¥892,476.58)。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罚款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肆佰柒拾陆元伍角捌分(¥892,476.58)
892476.58元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
2025-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