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柏信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02MA6PFRBA8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彩云路与祥和路交叉口乌蒙云舍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5
(2024)云0602民初1091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昭通擎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昭通柏信物业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07
(2024)云0602民初1091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昭通擎苍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昭通柏信物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处罚﹝2026﹞3号
昭通柏信物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经昭通市昭阳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2年3月至2025年7月期间,乌蒙云舍小区业主及商铺租赁户共用水18078M3,按“工商业用水”4.40元/M3的标准计算,应收水费79543.20元,当事人按5.50元/M3的标准实收水费99429.00元。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违法多收取水费19885.80元。即违法所得为19885.80元。 2025年12月1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退款。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退款。
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罚款19885.80元(人民币)(违法所得19885.80元的1倍),依法上缴国库。
19885.80元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