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源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国宁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MA398UN61K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288号中兆星河汇13栋11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7
(2024)赣0602民初3652号
合同纠纷
江西恒源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菊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105号
2026年1月8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江区局执法人员到鹰潭市信江新区星海湾小区对电梯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2栋二单元电梯(出厂编号:19G050254,设备代码:31101005520190118315)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具体存在以下问题:1.维保人员2026年1月7日对该电梯进行维保,维保记录本未签字;对该电梯维保时间为当日8时17分5秒至8时17分34秒,期间只在轿厢内签字,从监控中未发现做维保工作,而且全程只有一个人员2.该电梯底坑有很多垃圾没有清理。2026年1月8日,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线索移交市局执法稽查局。2026年1月24日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2月4日执法稽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经查:当事人与上述电梯的使用方江西心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该电梯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每台电梯每月费用为260元(一次半月维保费用为130元)。2026年1月7日的维保人员是郑涵,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只是在轿厢内维保记录上签字,没有实际进行维保。维保人员有电梯维保资质。当事人承认了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130元(一台电梯半个月维保费用); 2、罚款10000元; 罚没款合计10130元。
10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1
2
鹰市监处罚﹝2026﹞34号
据当事人提供的维保合同,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7年10月13日,广西伟业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使用的上述两台电梯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每台电梯每月费用为208元。当事人对维保人员的维保工作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2025年11月12日,维保人员范坤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只是在维保记录上签字,没有实际做维保。当事人承认了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208元(两台电梯半个月维保费用); 2、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5208元。
5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