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775897087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仿古街91号8A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1-28
(2021)赣0481民初17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瑞昌市腾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1
2021-05-24
(2021)赣1002民初23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抚州市翰城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7-07-02
2016-12-07
(2016)赣0105民初251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南昌卓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12-07
2016-12-07
(2016)赣0105民初251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南昌卓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瑞市监处罚〔2026〕50号
2025年12月3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同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瑞昌市人民医院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邀请电梯使用单位(瑞昌市人民医院)的电梯安全员严建强,维护保养单位(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田益文陪同检查。该医院共有6台自动扶梯,因监控角度问题,执法人员在该医院门诊一楼的监控室只能查看门诊一楼中间大厅2台自动扶梯(设备代码:331001450106820160013、33100145106820160012)2025年12月1日的半月维护保养监控视频。据当事人维护保养人员田益文陈述,他与曾宜国于2025年12月1日7时50分左右开始对上述2台自动扶梯进行维护保养,8时50分左右结束维护保养。因监控视频中上述2台自动扶梯被广告牌遮挡,无法查看到具体的维护保养情况,只能看到8时21分4秒有维护保养人员在扶梯上行走。因梯级下陷开关的测试需开启自动扶梯运行,但执法人员查看维护保养人员田益文所陈述的进行维护保养的时间段的监控视频后,未发现上述2台自动扶梯有启动运行的情况,故判定维护保养人员田益文、曾宜国未对上述2台自动扶梯的梯级下陷开关进行维护保养,但在对应的《半月保养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的“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开关”等项目的结论栏填写“正常”。维护保养人员田益文对上述判定与上述监控视频均无异议。执法人员对上述监控视频进行了复制提取。(详情见执法人员从瑞昌市人民医院监控设备中复制提取的监控视频及现场检查记录)
当事人涉嫌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九瑞)市监特令〔2025〕第120503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提供整改报告及整改见证材料(整改内容详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2025年12月08日,该案经申请批准立案调查。
2026年1月8日,该案调查终结。
已查明,上述监控视频中维护保养人员系江西省瑞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曾宜国、田益文。江西省瑞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与曾益国、田益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当事人与瑞昌市人民医院签订了《电梯维保协议书》,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电梯维护服务技术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2.合同履行与收款,江西省瑞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内的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技术服务;三、对外与对内法律关系 1.对外法律关系,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故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为当事人(江西上芝机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维护保养人员田益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证件编号:36048119660412****,项目代号:T,有效期:自2023年12月至2027年10月,发证机关: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宜国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证件编号:36048119771110****,项目代号:T,有效期:自2022年11月至2026年10月,发证机关: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36050-2025。许可项目1: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曵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许可参数:2.5m/s<额定速度≤6.0m/s;许可项目2: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曵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不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不分级;许可项目3: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杂物电梯(不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许可参数:不分级;许可项目4: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参数:不分级。有效期至:2029年07月18日。
当事人维护保养人员曾宜国、田益文未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附件D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对瑞昌市人民医院在用2台自动扶梯的的梯级下陷开关进行维护保养,但在对应的《半月保养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的“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开关”等项目的结论栏填写“正常”。
经查明,当事人与瑞昌市人民医院签订了《电梯维保协议书》,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维护保养费用:1500元/台/年。故违法所得为(1500元/台/年÷12个月÷2次维护保养/月×2台)=125元。
2025年12月8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见证材料,完成了违法行为的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已闭环管理。
另查明,当事人在2025年9月18日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下列从重行政处罚:1.处以73000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没合计73125元,上缴国库。
73000.00元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