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戴珊珊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31MAAK1EAC92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曙光大道侗乡茶城3、5、6号楼1层17、18、19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黎﹞文综罚字﹝2023﹞05号
2023年9月3日,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对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检查发现场所内34号机3名围观人员为未成年人,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规定。 主要证据有:1.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原件1份、2023年9月3日执法人员在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的照片5张。证实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以及检查时在该场所发现未成年人的事实;2.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黎平县网吧、娱乐场所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登记表》原件1份、黎平县公安局出具的《人员基本信息》原件3份。证实9月3日检查时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的3名围观人员为未成年人;3.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戴珊珊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实该案的处罚对象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为戴珊珊;6.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该场所法人代表戴珊珊的《调查询问笔录》原件1份,与上述物证形成证据闭环。证实该场所违法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的违法事实。
决定给予黎平县来尚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处罚款9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9000.00元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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