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长寿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MABWRBHR2T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兴业路东、伊东大道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准)应急罚〔2025〕82号
内蒙古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承包商(内蒙古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存在“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整改项目及罚款、安全(伤亡)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58项裁量阶次A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