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锡尼河镇海峰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乌由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24MA0NR5CR6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锡尼河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处罚〔2025〕B-38号
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况属实,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已提供的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等材料显示,该店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明细如下:
①今麦郎茉莉蜜茶是2024年10月6日从海拉尔区营海商店购进3件(45瓶);37.5元/件(15瓶/件)购进,均价2.5元/瓶购进;售价3元/瓶。
②湘汝老坛泡菜是2024年8月9日从海拉尔区营海商店购进6个;9元/个购进;售价12元/个。
该店共计扣押了2种11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结合当事人提供进货记录的情况,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当按照售价计算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为51元。无法证明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未在过期后售出、投入使用,截至调查终结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等信息。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元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2
鄂市监处罚〔2025〕B-21号
经查,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况属实,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店共计扣押了4种4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结合当事人提供进货记录的情况,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当按照售价计算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为25.5元。无法证明其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并未在过期后售出、投入使用,截止调查终结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等信息。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元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