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81MA7371NT7X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化工园区创业孵化基地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2025)苏0582民初56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家港保税区昊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
2025-04-15
(2025)冀0928民初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大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
吴桥县人民法院
3
2025-03-17
(2024)苏0412民初14744号
劳动合同纠纷
何*
常州华夏农药有限公司,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1
(2024)辽0803民初25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应急罚﹝2025﹞安监-3号
2025年8月7日,玉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举报核查时发现:玉门优顺化工有限公司甲类车间A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三同时”手续安装设施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玉门优须化工有限公司三车间停止安装设备作业,撤出作业人员,三车间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00元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