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宏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668823090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南亨通花园购物中心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8
(2022)津0101民初8841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三店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2
2020-06-12
(2020)津01民初602号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环罚字﹝2025﹞030号
该单位正在营业,冷冻室压缩机正在运行,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排放。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永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对该单位昼间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结果为冷冻室压缩机外1米处噪声检测结果为61dB(A),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1类)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该单位昼间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2025-11-26
2
津武市监竞罚〔2024〕13号
当事人销售的“南孚”电池经商标权利人鉴定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中5号电池323粒,7号电池283粒。
1.没收侵权“南孚”电池7号283粒、5号电池323粒;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7
3
津武市监蒲罚﹝2024﹞53号
出售过期哈尔滨冰纯啤酒
1、没收“哈尔滨冰纯啤酒”1箱(12罐);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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