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一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其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351132283G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木桥路259号1-2层、261号1-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浦(消)行罚决字﹝2023﹞23163号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正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元整
5000.00元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20
2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0180号
当事人经营“宾来土菜馆”餐饮店,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310115351132283G的营业执照,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22年12月24日到期。当事人于2023年3月27日递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于2023年4月13日获得JY23101155464929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饭店)、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从事线下经营,没有销售台账的记录,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餐饮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按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处理。当事人于2023年1月底回安徽寿县过年时,从朋友处获赠狗肉2-3斤,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狗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出于牟利考虑,当事人将上述狗肉用于餐饮店经营,制售菜品“咸狗肉锅仔”,售价118元/份。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已使用狗肉原料,销售“咸狗肉锅仔”3份,共计354元。剩余狗肉已于查获之日被当场销毁。故当事人使用未经检疫的狗肉作为原料的货值金额为354元,违法所得为354元。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店内菜单墙下架了“咸狗肉锅仔”菜品。
没收违法所得0.035400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警告
10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