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昌市西陵区老五干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万春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02MA49TY1Y8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湖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西市监处罚〔2023〕13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6月9日从宜昌市新世纪调味品经营部购进双塔龙口粉丝20包(标注食品规格:净含量为1KG),并附赠品相同规格的双塔龙口粉丝7包,购进单价17.5元/包。截止查获时,当事人经营双塔龙口粉丝4包(标注生产日期2020年09月01日,保质期24个月),以销售价10元/包进行销售。该食品已过保质期6天。 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①天豫红薯粉条2袋,生产日期2020年04月02日,保质期至2022年04月01日,以销售价4元/袋进行销售;②谷雨水晶锅巴16袋,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1日,保质期10个月,以销售价1.5元/袋进行销售;③玉米淀粉21袋,生产日期2021年01月01日,保质期18个月,以销售价1元/袋进行销售;④麻辣鲜调味料2袋,生产日期2018年12月28日,保质期18个月,以销售价1元/袋进行销售;⑤卤料1袋,生产日期2018年09月03日,保质期24个月,以销售价1元/袋进行销售;⑥味福八角粉1袋,生产日期2018年07月23日,保质期18个月,以销售价1元/袋进行销售。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57元。截止查获时,当事人正在经营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过期食品批次的全部购进票据,也未能提供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购销货台帐记录,故无法进一步查清过期食品的实际购进数量、批次以及销售记录。 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总计97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7袋; 2、处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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