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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巴蜀枫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勇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3MA737YJC2K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古城新区太极南路御怡家园4-2-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罚〔2026〕34号
本局本局认为,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于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应当没收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于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甘肃巴蜀枫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230;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2
(永)市监罚﹝2025﹞34号
甘肃巴蜀枫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21日从兰州焦家湾蜀都调味店购进两款食品添加剂,总共24瓶,检查时现场店内查货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红色)20瓶(250毫升),进价为10元/瓶;复配着色剂(柠檬黄色)3瓶(250毫升),进价为10元/瓶;其中1瓶复配着色剂(橙红色)(250毫升)已用完,瓶体已扔。上述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是兰州焦家湾蜀都调味店购进购进的。截至查处时没有食品销售台账,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以上物品货值230元。以上事实经当事人确认无误。
1.没收上述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共计23瓶,货值230元;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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