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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快乐艾迪熊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兵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43078702891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磐石经济开发区磐朝公路(原吉林森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行处字〔2026〕52号
经查,该公司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4日从吉林市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花费790元购进2箱“复配膨松剂”、花费670元购进1箱复配糕点酸度调节剂”、“复配膨松剂”,用于生产六种食品。以上六种食品均提供了检验记录。因当事人使用的软件于年初开展系统升级切换工作,系统数据结构不兼容导致数据丢失,只能提供上述六种食品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4月10日的生产数据。“复配糕点酸度调节剂”、“复配膨松剂”在最终工艺中起作用。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在未比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3.1.4 条的情况下,上述添加剂未在标签中展开。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10日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共生产“芝麻大饼干”38袋、销售31袋,销售金额372元;“一斤装老式蛋糕”511袋、销售471袋,销售金额4191.9元;“方炉果”113袋、销售106袋,销售金额1049.4元;“黑森林蛋糕卷”36盒、销售29盒,销售金额545.2元;“老式饼干”90袋。销售价格分别为“芝麻大饼干”12元/袋、“一斤装老式蛋糕”8.9元/袋,“西洋杯”10元/盒,“方炉果”113盒,9.9元/袋,“黑森林蛋糕卷”18.8元/盒,“老式饼干”9.9元/袋,销售87袋,销售金额861.3元;上述六种食品的总货值金额共计8370.4元,共销售金额7619.8元,共计获利3960.87元。当事人添加复配添加剂标签信息如下 两种添加剂为“复配糕点酸度调节剂”“复配膨松剂 ”。在2026年4月10日,当事人拟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芝麻大饼干”召回7个、“一斤装老式蛋糕”召回40个、“西洋杯”召回8个、“方炉果”召回7个、“黑森林蛋糕卷”召回7个、“老式饼干”召回3个,,共召回72个。2026年5月2日撰写召回总结并提供了改正后标签照片,召回后六种食品标签统一销毁。 截至本案调查终止时止,无消费者向我局反映因食用上述食品而出现不良反应。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6年3月25日,我局收到举报信,举报人崔靖元称,因生活所需,本人在2026年3月11日在该店铺购买到艾迪熊芝麻大饼干"后发下存在以下问题艾迪熊芝麻大饼干:配料表标注复配膨松剂等复合配料未按规定展开标注原始配料,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相关规定,请求依法查处。2026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举报内容属实。当事人主动提供“一斤装老式蛋糕”、 “西洋杯”、 “方炉果”、 “黑森林蛋糕卷”、 “老式饼干”有同样情况。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拍照取证。 2026年4月14日,我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并询问。 经查,该公司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4日从吉林市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花费790元购进2箱“复配膨松剂”、花费670元购进1箱复配糕点酸度调节剂”、“复配膨松剂”,2025年12月20日开始用于生产上述六种食品。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在未比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3.1.4 条的情况下,上述添加剂未在标签中展开。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10日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共生产“芝麻大饼干”38袋、销售31袋,销售金额372元;“一斤装老式蛋糕”511袋、销售471袋,销售金额4191.9元;“方炉果”113袋、销售106袋,销售金额1049.4元;“黑森林蛋糕卷”36盒、销售29盒,销售金额545.2元;“老式饼干”90袋。销售价格分别为“芝麻大饼干”12元/袋、“一斤装老式蛋糕”8.9元/袋,“西洋杯”10元/盒,“方炉果”113盒,9.9元/袋,“黑森林蛋糕卷”18.8元/盒,“老式饼干”9.9元/袋,销售87袋,销售金额861.3元;上述六种食品的总货值金额共计8370.4元,共销售金额7619.8元,共计获利3960.87元。 两种添加剂为“复配糕点酸度调节剂”“复配膨松剂 ”。 在2026年4月10日,当事人拟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2026年5月2日撰写召回总结。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 根据《中华人和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其处罚如下: 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11960.87元。
11960.87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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