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镜湖区福家欢超市赤铸山庄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202MA2TYHL10L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赤铸山庄33#楼01号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处罚〔2023〕6-388号
我局于2023年9月11日和2023年9月15日在镜湖区福家欢超市赤铸山庄店内现场扣押六瓶剑南春白酒(52度,净含量:500毫升),根据当事人陈述,上述物品是当事人从镜湖区红旗小刘糖酒批发部购进的,但是当事人并未提供进货票据,镜湖区福家欢超市赤铸山庄店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六瓶剑南春白酒是合法取得,未全面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出具两份《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辨认意见书》(川剑辨:00004560、00004561),对六瓶剑南春白酒的辨认结论为:“辨认样品不是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了我公司‘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另查明:当事人2023年8月7日当天一共进了六瓶剑南春白酒,进价是410元每瓶,共支付2460元。2023年9月10日销售给举报人四瓶,销售价为450元每瓶,共计1800元。2023年9月15日,举报人将四瓶剑南春白酒退还当事人,当事人退款加赔偿共计8244元。本案违法所得为0元,货值金额为6×450=2700元。
1;警告; 2;罚款肆仟壹佰元; 3;没收六瓶剑南春白酒。
41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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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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