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拼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春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H913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东瑞四路318-32号2-2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滨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64号
当事人杭州拼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于2025年8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与西陵路东南侧实施了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第9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营业部缴纳、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案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750000.00元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0
2
绍路政罚﹝2025﹞02171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6日21时26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6(杨绍线)福全、杨汛桥方向K20+670检查时发现杭州拼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拼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17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6
3
绍路政罚〔2025〕02927
2025年3月27日10时1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志坚、张荣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2621:26:16车号为浙A71H75在X106(杨绍线)福全、杨汛桥方向K20+6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2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27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17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0
4
绍路政罚〔2024〕02J42
2024年3月12日16时32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根据非现布控提供的违法线索,在杨江大道与元垄紫薇府交叉巡查时查到浙A82J97重型自卸货车(4轴)涉嫌违法超限运输,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为余云。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43.5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58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壹拾肆元整。
191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