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云沐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仁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36MAALUJFJ0R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龙泉镇万达小镇步行街1B层S1B-11B-1号(经营场所: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龙泉镇马寨村青石山茶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贵州云沐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我辖区内合法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有效合法证件,当事人使用蓝莓叶作为食品原料生产“丹莓茶”,未获批准,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的四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共计106种物质。经过查阅物质名单,蓝莓叶并未包含在内,蓝莓叶既不在药典收录的食药同源物品名单中,也不属于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物质。当事人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
当事人销售的“丹莓茶”是自己生产的,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
①2025年11月28日销售一单“丹莓茶”,销售金额:116.9元;
②2025年12月11日销售一单“丹莓茶”,销售金额:612元;
③2025年12月29日销售一单“丹莓茶”,销售金额:59.99元;
④2026年1月2日销售一单“丹莓茶”,销售金额:720元;
当事人销售“丹莓茶”的货值金额为:116.9元+612元+59.99元+720元=1508.89元。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违法所得应当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直接相关,是当事人基于该违法行为直接获得的款项”、第四条“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可以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扣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之规定计算违法所得。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零捌元捌角玖分整(¥1508.89.),
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黔东南州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