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洪武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洪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82MA198NTWX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双泉乡宝泉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大连池市监处罚〔2024〕1003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份在讷河市厚影粉条经销处以10元/袋的价格购进10袋巡薯山药粉条(净含量:1kg),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保质期24个月,销售价格为12元/袋。当事人在五大连池市居客香食杂店以3元/袋购进5袋绅厨花椒(净含量:20g),生产日期2021年9月16日,保质期18个月,由于时间久远,具体进购时间无法查明。经当事人口述,购进的巡薯山药粉条(净含量:1kg)没往出售卖,基本都自己吃了,绅厨花椒(净含量:20g)以4元/袋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4袋,均在2023年之前售出。截止2024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待售的上述2种食品各1袋,检查时均已超过包装标注的保质期。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故本案已查明的货值金额为16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截止2024年9月12日当事人暂无行政处罚信息。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经营的巡薯山药粉条(净含量:1kg)1袋,绅厨花椒(净含量:20g)1袋;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
2024-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