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团风唯乐星未来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顺柳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1MA49KUCH9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广场花园1幢2层201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56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10月10日至今在团风县团风镇从事营利性艺术培训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1年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经营过程中,在培训场所的广告牌上标注“星未来国际舞蹈学校,团风舞蹈培训第一品牌”、“英语金牌教师、毕业于澳大利亚国际大学ANU(世界前30)、获得人类学硕士学位证书(世界前7)、持有高级中学英语教师资格证、专职国际学校英语教学工作7年、指导500+学生收获世界顶级名校Offer、小、初、高所有教材版本全同步,覆盖所有学生,由浅入深确保孩子们‘吃饱又吃好’;精准定位学生学习漏洞,垂直诊断,无限循环,直至所有漏洞全部找完”等字样。为查清有关事实,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7日期间,本局执法人员分别向当事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广告宣传资料的证明证据材料。 2026年 6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分别来到本局,在接受本局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时均表示,上述广告宣传用语是当事人自行编制委托团风县舒鑫广告经营部制作成广告牌并在经营场所进行安装,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宣传资料的证明证据材料。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英语金牌教师”广告费用凭证,广告制作费用为80元。 当事人为了增加用户和消费者对其商品或服务的信任感和吸引力,在没有任何证明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的广告牌上发布含有:“英语金牌教师、指导500+学生收获世界顶级名校Offer”和“毕业于澳大利亚国际大学ANU(世界前30)、获得人类学硕士学位证书(世界前7)”等字样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使用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用语。以上事实证据都已记录在案。...[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本局调查期间已自行拆除涉案广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240元。
24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