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华胜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883MA549MP67P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吴川市振文镇沙美管区沙美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人社监罚字﹝2024﹞第84号
经查,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存在无故拖欠工人陈发2023年2月-2023年11月的工资共计37500.00元和工人刘木水2022年5月-2022年7月的工资共计3550.00元的违法行为,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和工人双方均对欠薪金额无异议。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4年4月25日向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4〕第84-2号),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已支付工人陈发工资共计1500.00元和工人刘木水工资共计750.00元,目前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还存在无故拖欠工人陈发工资共计36000.00元和工人刘木水工资共计2800.00元的违法行为,经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多次督促履行无果。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4日向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吴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84号),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湛江市大胜吊车租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整改指令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