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杨庄亿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崇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7MAAK2TE29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伯爵玉水公馆1栋1层07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118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国旗产品是2022年底朋友的店倒闭后从朋友店内转至本店进行销售的,一共转接的国旗产品共计16面,其中精品国旗3号共4面,进货价为18元/面,销售价为25元/面,已销售2面(抽样购买);纳米防水国旗(128*192cm)共7面,进货价为25元/面,销售价为30元/面,已销售4面(其中抽样购买2面,日常销售2面);纳米防水国旗(160*240cm)共5面,进货价为35元/面,销售价为50元/面,已销售2面(抽样购买)。当事人销售的国旗产品涉案货值金额为:25元×4面+30×7面+50×5面=560元,违法所得:(25-18)×2+(30-25)×4+(50-35)×2=6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材料1.《检验报告》(报告编号:1.No:25J008527;2.No:25J008528;3.No:25J008529)各1份,证明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3个型号的国旗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证据材料2. 2025年9月30日《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时店内库存有同批次不合格国旗产品及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样品金额的事实;
证据材料3.《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平市监强制〔2025〕SC-2号)、财物清单、送达回证,证明我局在当事人的见证下采取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证据材料4.《贵州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25gj0850、25gj0851、25gj0852)各1份,证明通知当事人销售的3个型号国旗产品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材料5. 对石崇英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并认可《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及上述不合格国旗产品的来源、购进价格、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的事实;
证据材料6.现场检查证据图片3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对涉案同批次国旗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证据材料7.当事人提供的2025年8月8日收款码截图一份,证明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抽样时付费购买且费用与检验报告上费用一致的事实。
证据材料8.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实当事人的经营主体经营资格。
证据材料9.石崇英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以上证据的提供者均已签字或盖章确认。
罚款0.07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28.00元
黔南州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