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昌会秀注册资本:38.8888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3MA35PFLLXN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中心物流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9
(2026)赣05民终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王**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3-18
(2026)赣05民终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2-09
(2026)赣05民终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2-23
(2025)赣0502民初11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5
2025-08-07
(2025)赣0502民初53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王**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6
2025-04-15
(2024)赣0502民初85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林**,方**,方**,方**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9
(2024)赣0502民初85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方**,方**,方**,林**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8
2023-02-23
(2023)赣0502民初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x**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9
2023-02-08
(2023)赣0502民初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蔡**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10
2022-12-28
(2022)赣0502民初76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叶**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4
(2026)赣05民终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昌**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26
(2024)赣0502民初85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方楚坤;方楚奎;林亮城;方美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9
2023-01-05
(2023)赣0502执保56号
特殊程序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与刘**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27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3-04-29
2023-02-27
(2023)赣0502民初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与蔡**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2574.37元
民事案件
3
2023-04-29
2023-01-05
(2023)赣0502执保57号
特殊程序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与蔡**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193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3-03-27
2023-01-13
(2022)赣0502执5417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9-03
2022-01-13
(2022)赣0502执保185号
财产保全
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李**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23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柳交综(直)罚〔2025〕133号
当事人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赣K96856)在柳兴超限检测站地点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在柳兴超限检测站地点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2
粤汕潮阳交罚﹝2026﹞00006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赣K97292重型自卸货车于2026.01.1116:53:00在潮阳区贵屿镇园区路口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14
3
粤惠阳交罚﹝2025﹞01627号
2025年07月02日00时59分,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赣K96395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G205线K2935+200惠阳新圩塘吓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该车货总重48.26吨,4 轴车,限重31.000吨,超限17.26吨,经调查取证,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K96395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元
8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4
粤揭惠交罚﹝2025﹞00295号
2025年09月10日11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侨园镇路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当事人新余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K93575车辆运输渣土,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致使所载遗撒扬尘污染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经查询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该当事人该行为在2025年广东省内为第一次被立案查处。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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