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浠水县华易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5MABY3A0T97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浠水县散花镇滨江国际S3栋1楼(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浠水市监处罚〔2024〕28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2日从黄石市鲜兴农产品批发市场某流动摊贩处购进上述生姜6.5kg,购进价格13.6元/kg,销售价17.6元/kg,截止2024年8月22,除去损耗0.21kg,涉案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上述食品货值金额114.4元,违法所得110.7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9月23日发布《浠水县华易超市食品召回公告》,截止至2024年10月22日,未收到消费者退货及反映身体不适的情况。 同时查明,当事人采购上述涉案食用农产品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0.7元; 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7
2
浠水市监处罚〔2023〕126号
-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6.81元;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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