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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宇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57438718006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颐和小区西一号楼东单元6楼西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2
(2022)内0121民初233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土默特左旗哈素海修复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农(招投)罚〔2025〕2号
2025年2月24日,达拉特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达拉特旗农牧局文件:《达拉特旗农牧局关于移交涉嫌提供虚假社保材料骗取中标企业的通知》(达农牧发〔2025〕44号),其中,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杨家营子村、榆林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中存在涉嫌提供虚假社保材料骗取中标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之规定,当事人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涉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之规定
一、给予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罚款3353元(中标金额447064元7.5‰的罚款); 二、给予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牛晓宇罚款251元(单位罚款金额3353元7.5%的罚款)。 以上罚款共计3604元。
450668.00元
达拉特旗农牧局
2025-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