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快客米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1MA1CPYTR4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宁小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玛市监处罚〔2025〕37号
2025年08月05日,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内容为:2025年08月04日通过美团平台在被投诉人店购买肉松紫菜包饭(美团未标注主料为肉粉松),购买后发现这款产品实际添加为肉粉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当事人实际经营的肉松紫菜包饭(美团未标注主料为肉粉松),实际主料为肉粉松(金丝松),在配料包装上已标注。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本局于2025年8月15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30日从呼玛县十三香商行购进1袋肉粉松,进货价格为28元。至案发,已利用该袋肉粉松制作4份标注为肉松紫菜包饭,实际使用的是肉粉松,在美团平台销售,销售价格为10元/份, 货值金额40元,违法所得40元。
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共处罚没款人民币2040元。
2000.00元
-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