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壹正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金鹤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3MA07WDDKX9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中国北方中药材交易中心A1-1015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6
买卖合同纠纷
刘**
田**,宋**,河北壹正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15
买卖合同纠纷
刘**
河北壹正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宋金鹤
裁判文书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6-14
买卖合同纠纷
无
宋**,河北壹正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6〕6号
当事人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有现场检查笔录、电话通话记录、现场照片、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列入经营异常页面截图、基本信息截图、第三方证明等为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元
保定市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02-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保定市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保定市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保定市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6-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保定市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