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段永刚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1MA6TY3374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2999号京都国际1号楼19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31
(2024)陕0111民初628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徐**
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
2024-06-20
(2024)陕01民终11764号
劳动争议
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杨*,西安品悦宫母婴中心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9号
2025年11月18日,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 规定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6 层、19、20 层电梯前室防火门被拆除;19 层防烟楼梯 间前室防火门被拆除。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防火门;未按规定设置 机械排烟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5年11月18日,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 规定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6 层、19、20 层电梯前室防火门被拆除;19 层防烟楼梯 间前室防火门被拆除。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防火门;未按规定设置 机械排烟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28
2
西市监处罚﹝2025﹞1251号
经查,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在美团网站页面上发布广告称其营养膳食具有“代谢排毒”功效,节令餐宣传广告图片称,鸡油炒豆苗可以提高免疫力和促进凝血;乌豆排骨汤可以调节内分泌、平衡激素、预防骨质疏松;南瓜焖仔排具有健脾养胃的功效;苋菜鱼汤片有助于养颜、提高身体抵抗力;白果鸡丁具有敛肺气、定喘咳作用,增强免疫力;桂花荔浦芋头具有健脾养胃作用、温中散寒功效。普通食品不具有上述宣称功能,为虚假广告。该广告为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发布在当事人在美团网注册的网店上,因此,当事人既是广告主,也是广告制作和发布者。该广告没有广告制作费用。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3
西城管执罚决字灞零贰﹝2024﹞第0318号
2024年3月18日17时45分,在长乐东路2999号京都国际1号楼西安贝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使用燃气器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且燃气管道周边堆放易燃杂物。
行政处罚人民币5000元整
5000.00元
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