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奠平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3MA6DK10M1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三期A区18栋2单元1层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观烟处﹝2024﹞第001号
2023年11月07日中午13时10分,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接举报称: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59号中天花园三期A区18栋2单元1层1号有涉嫌违法卷烟。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向区局领导汇报该情况,经区局领导批准后,在取得市局的指定管辖权限后。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谭颐鹏、李海昊等6人会同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分局普陀路派出所2名民警于2023年11月07日下午15时00分来到举报地点,立即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59号中天花园三期A区18栋2单元1层1号进行检查,经现场询问现场负责人胡奠平,现场负责人胡奠平是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520103215088,经营地址位于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发现经营面积大约180平方米,为上下两层,在现场负责人胡奠平的陪同下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下层包房名为“香雅厅”的房间内散乱堆放着一批涉嫌违法卷烟,该批卷烟上未发现有与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应的激光喷码,经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与现场负责人现场清点该批卷烟的品种数量如下:贵烟(国酒香30)134条、黄山(徽商新视界细支)28条、中华(硬)16条等,共计21个品种635条卷烟。鉴于上述卷烟具有可移动、易损毁的属性,存在可能灭失和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经局领导批准同意,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当即在现场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59号中天花园三期A区18栋2单元1层1号是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烟草专卖证号:520103215088。该批卷烟是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奠平在一陌生男子手中分三次购买后准备放在店内进行销售的。该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为真品卷烟,价值468190元。上述事实有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卷烟真伪识别记录、涉案卷烟(雪茄烟)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证据为证。
参照《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黔烟法 〔2023〕3 号)序号9第四档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 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未在当 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21个品种635条卷烟按进货总额468190 元的5%以上10%以下处以罚款:肆拾陆万捌仟壹佰玖拾元整 (¥468190)处以百分之九(9%)的罚款计:肆万贰仟壹佰叁拾柒元 壹角整(¥42137.1)。 参照贵州省烟草专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烟法[2023]4号)文件第九十五、 九十六条的规定:拟将涉案国产真品卷烟,共21个品牌628.7条发 还当事人。抽样送检共损耗6.3条真品卷烟,折合人民币3590.7元 划转当事人指定账户。
510327.1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
2024-01-10
2
筑云烟处﹝2023﹞第044号
2023年3月13日9时50分,贵阳市云岩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会同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普陀路派出所民警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园1层六区八号(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存放卷烟的库房)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库房进门靠墙地面上堆放的25个黄色纸箱内以及15个黑色塑料袋内查获一批涉嫌违法卷烟,其品牌数量为:双喜(春天中支)11条,真龙(美人香草)20条,真龙(中支凌云)26条等共计105个品牌,2327条卷烟。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奠平未在案发现场,现场负责人胡欢欢在案发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任何合法有效票据并全程陪同执法人员及民警在现场检查,未出现财物损毁及丢失情况。鉴于上述卷烟具有可移动性、易损毁的属性,存在可能灭失和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经局领导批准同意,贵阳市云岩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现场将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经查: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DK10M1T,法定代表人:胡奠平)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证号:520103215088,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59号中天花园三期A区18栋2单元1层1号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园1层六区八号是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存放卷烟的仓库。该批卷烟是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胡欢欢在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内分10次左右用现金从推销卷烟的人手中购入的,购进这批卷烟是为了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59号中天花园三期A区18栋2单元1层1号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奠平对胡欢欢购入卷烟的事情知情,该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均为真品卷烟。价值:790094.00元。 2023年5月4日贵阳市云岩区烟草专卖局准备将案件移送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普陀路派出所前,先行将案件有关材料交由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普陀路派出所进行审核,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普陀路派出所认为贵阳鑫瑞名茶业有限公司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购进非正规渠道的真品卷用于销售的行为并不涉及犯罪,应当由贵阳市云岩区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普陀路派出所不予接收该案,不出具不予接收案件的文书。 按照云烟议〔2022〕9号文件的要求:如果拟接收案件的公安机关认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不予接收且不出具有关材料的案件,贵阳市云岩区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按照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处理,并在案件的集体讨论记录中将公案机关不予接收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柒拾玖万零玖拾肆元整(790094.00元)的百分之十处罚款柒万玖仟零玖元肆角整(79009.40元)。
79009.4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