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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志英注册资本:10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27MA0PXC1B98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纸塑制品产业园9号厂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8
(2022)内2527民初82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刘**
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2
2022-10-18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刘**
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3
2022-08-02
(2022)内2527民初82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刘**
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4
2022-08-02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刘**
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5
2022-07-26
(2022)内2527民初82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刘**
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6
2022-07-26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刘**
内蒙古雨泉节水工程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5号
涉案滴灌带规格型号为NYD16×0.18×300-2.0- 1.0 2000m。据检验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不合格项目及检测结果分别为内径16±0.5、16±0.4;耐拉拔性能间距变化率15.9%;炭黑含量1.05%。不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GB/T19813.3-2017塑料节水灌溉器材第三部分:内嵌式滴灌带及滴灌带》指标要求,标准要求分别为内径16±0.3;耐拉拔性能间距变化率≤5%;炭黑含量(2.25±0.05)%,检测检验机构因此判定涉案滴灌带为不合格产品。 据当事人供述及抽样单数据记录,该批次滴灌带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共生产30卷,抽样1卷,备样1卷,其余28卷全部出售,售价105元/卷,成本100元/卷,货值3150元,共获利140元。另当事人在2025年10月已收到检测机构邮寄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并对不合格的备样进行了销毁处理。当事人提供了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销毁凭证及生产、销售记录。由于没有其他证据可以核实涉案滴灌带的生产成本,办案人员决定采纳当事人的供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认定违法所得140元。 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提交了《认错认罚检讨书》。截至调查结束,没有产品质量相关投诉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当事人此前两年内也没有同类型违法行为查处记录。
1、罚款人民币2400元(货值金额0.76倍,罚款幅度从轻);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元;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2540元。
2400.00元
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