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宇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MA0Y5PJF7M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以东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二期1#楼240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莲处罚〔2023〕2号
经查,长春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吉林省力旺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名“力旺林溪湖”设计的宣传广告中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地距市中心30分钟、距东方广场10分钟、标注以“力旺康城”项目宣传教育资源成就土地溢价,具体为“2013年4500元/㎡,2015年7600元/㎡,2019年13000元/㎡继力旺名校落成,力旺·康城在同区域内连年升值,约每年1000-1500元/㎡”。 该公众号的二级菜单中的“林溪湖楼书”是由长春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并发布的。“林溪湖楼书”费用为1500.00元。
长春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吉林省力旺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名“力旺林溪湖”设计的宣传广告中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地距市中心30分钟、距东方广场10分钟、标注以“力旺康城”项目宣传教育资源成就土地溢价,具体为“2013年4500元/㎡,2015年7600元/㎡,2019年13000元/㎡继力旺名校落成,力旺·康城在同区域内连年升值,约每年1000-1500元/㎡”。 该公众号的二级菜单中的“林溪湖楼书”是由长春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并发布的。“林溪湖楼书”费用为1500.00元。 当事人设计含以上内容宣传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二章第二节第49项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1500.00元,并处罚款1500.00元 (合计:人民币3000.00元)。
3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