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岳林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委岚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772315547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桥东岸路37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文旅体罚字﹝2025﹞16号
案由:旅行社对同团旅游者提出不同的合同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奉文旅体罚字﹝2025﹞16号当事人:宁波奉化岳林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旅行社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构成了“旅行社对同团旅游者提出不同的合同事项”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参照《浙江省文化市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修订)》第十五条第三项。行政处罚种类: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及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奉化区支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5月23日
罚款
150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