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久旺淡水产品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加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11MA29FQ167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新城盛西路吉杨路口农贸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秀市监处罚〔2023〕241号
当事人出售的被抽检批次的鲫鱼,是从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沈卫强水产批发部购买的,提供了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沈卫强水产批发部的营业执照、进货凭证,共计进货4.5kg,进价19元/kg,销售价40元/kg,已销售完,因没有销售凭证,根据抽检买样凭证,认定违法所得45.36元。???????????????????????????????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为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决定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伍元叁角陆分。???????????????????????????????
0.00元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