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金华镇尚格理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二妹 | 注册资本:1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31MA6LUD9B3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木器一条街西栋一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3
2022-06-20
(2022)云29民初1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市知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剑川县金华镇尚格理发店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剑市监处罚〔2023〕60号
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的化妆品中,有4种标签不符合规定(2种无中文标签;2种只有名称,无其它标签内容)。该4种化妆品共购进17盒(套)29瓶,查获时已经使用19瓶,因都是在烫发、理发中使用,不单独计费,违法所得无法核算。该4种化妆品按进货价计,货值金额为6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和第七条第一款“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二)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五)全成分;(六)净含量;(七)使用期限;(八)使用方法;(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之规定,依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化妆品标签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 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第(五)项“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建议作如下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2、罚款2500元。
2500.00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