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苑路综合门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81MAD00WEX7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文苑路51号公交车站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卫医罚﹝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卫医罚〔2024〕11号 案件名称:江山文苑路综合门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被处罚人名称:江山文苑路综合门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名称:周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16日,江山文苑路综合门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9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江山市支行营业部(账号名称: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3*******************************7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月13日
对江山文苑路综合门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9000元;
9000.00元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