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李再群食品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再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8MA5PCDAR4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234-1号荣旺商城9号楼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良市监处罚〔2024〕246号
经调查,截至2024年6月3日,当事人经营的1包生产日期为20231201的卫龙?亲嘴烧(经典香辣风味调味面制品)(保质期150天)和1瓶生产日期为“20200929”的今明后?草莓果酱(保质期24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的卫龙?亲嘴烧进货价为2.8元/包,售价4.5元/包,购进5包,过期后售出0包,货值金额4.5元,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经营的今明后?草莓果酱进货价为4元/瓶,售价8元/瓶,过期后售出0瓶,货值金额8元,违法所得0元,本案货值金额为,4.5+8=12.5元,违法所得0元,获利0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证件。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包卫龙?亲嘴烧(经典香辣风味调味面制品)和1瓶今明后?草莓果酱,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2
桂南良市监处罚〔2024〕246号
经调查,截至2024年6月3日,当事人经营的1包生产日期为20231201的卫龙?亲嘴烧(经典香辣风味调味面制品)(保质期150天)和1瓶生产日期为“20200929”的今明后?草莓果酱(保质期24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的卫龙?亲嘴烧进货价为2.8元/包,售价4.5元/包,购进5包,过期后售出0包,货值金额4.5元,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经营的今明后?草莓果酱进货价为4元/瓶,售价8元/瓶,过期后售出0瓶,货值金额8元,违法所得0元,本案货值金额为,4.5+8=12.5元,违法所得0元,获利0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证件。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包卫龙?亲嘴烧(经典香辣风味调味面制品)和1瓶今明后?草莓果酱,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3
南良市监处罚〔2023〕379号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烟草制品,在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234-1号荣旺商城9号楼3号商铺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向顾客销售烟草制品。直至2023年8月14日,当事人因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被南宁市良庆区烟草专卖局检查发现并查扣8个品种的烟草制品共合计4.8条,案值377元。2023年8月22日,南宁市良庆区烟草专卖局将上述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案件移交本局,由本局立案查处。当事人未建立烟草制品进货记录及销售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综上,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180),上缴国库。
18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