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速行电动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0212MA0Y1H8A2R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得胜街道九三路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旅市监处罚〔2025〕60号
经查,2025年6月6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场对品牌“雅迪”,型号规格“TDT1485Z”,标称生产单位“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批号“2025-05-07”的电动自行车抽样检测。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于2025年7月14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依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邮政邮寄的方式向当事人邮寄了《检验报告》,当事人于2025年7月16日签收了邮件,视为送达。另查,2025年5月30日,当事人从雅迪科技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1850元/台的价格购进3台涉案品牌规格型号电动自行车,每台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2000元。2025年6月6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时售出1台,另外2台未销售存放在经营场所(其中1台作为备样在现场封存),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6000元,违法所得15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
2.罚款人民币6000元,罚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615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