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男健中医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利民 | 注册资本:4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03MA5N553R8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56号1栋2-1号商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7
(2022)桂0303民初57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唐**
桂林男健中医医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2-03-30
(2022)桂0303民初57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唐**、桂林男健中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叠市监处罚﹝2025﹞142号
1.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公共汽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医疗广告机构名称与登记机构名称不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项“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的规定,属于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2.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早泄阳痿”等涉及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规定,属于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1.对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机构名称与登记机构名称不符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涉及疾病名称的行为罚款处广告费用二倍罚款600元。
600.00元
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2
叠卫医罚﹝2025﹞4号
为患者治疗时未填写病历资料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18000.00元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
2025-01-10
3
叠卫医罚﹝2024﹞5号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
2024-07-24
4
桂叠市监罚﹝2023﹞E13号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详见财物清单);2.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6000.00元
桂林市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5
桂市卫医罚﹝2023﹞14号
该医院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为唐某等20名患者实施包皮环切术,患者病历中无手术记录,病历资料中手术医师未签名。以上行为不符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2.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的规定,该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警告;2.罚款壹万元(¥10000)。
10000.00元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08
6
桂市卫传罚﹝2023﹞6号
(一)桂林男健中医医院与灵川梧桐墅医院签订《消毒灭菌协议书》,委托其清洗、消毒、灭菌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该医院未建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交接与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未定期对灵川梧桐墅医院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及反馈质量验收。该医院未执行国家标准《WS 310.1-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4.1.8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消毒供应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b)应对其CSSD分区、布局、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诊疗器械回收、运输、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流程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c)应建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交接与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并设专人负责;d)应定期对其清洗、消毒、灭菌工作进行质量评价;e)应及时向消毒服务机构反馈质量验收、评价及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落实改进措施”的规定。(二)该医院未对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登记,2023年1月11日至2月15日的手术室《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本》中“损伤性废物”、“回收者签名”栏目为空白。(三)该医院重复使用一次性消融电极手柄为患者施行包皮手术,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四)该医院的实验室未进行生物安全备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