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金环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00771728032J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河池市星河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3
(2020)桂1202民初2726号
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张**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
2020-10-23
(2020)桂1202民初2725号
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茂名市科环科技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3
2020-06-30
(2020)桂1202民初1232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韦**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4
2019-05-28
(2019)桂1102民初10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吴**,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5
2019-05-28
(2019)桂1102民初10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吴**,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4-23
(2022)桂1202民初426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唐**
裁判文书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04-23
(2022)桂1202民初426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唐**
裁判文书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3
2022-12-13
(2022)桂1202民初426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4
2022-12-13
(2022)桂1202民初426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5
2022-08-16
(2022)桂1202民初2832号
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
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9
2020-07-02
(2020)桂1202民初1232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韦**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8-11-06
2018-07-24
(2018)桂08民终7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秀勤等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7-19
2018-06-07
(2018)桂1202民初1028号
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与兰**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05-22
2018-01-17
(2017)桂12民终175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农**、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05-22
2017-08-02
(2017)桂1202民初138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与农**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2-31
2017-04-19
(2017)桂0204民初第7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钟**与廖**、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338.70元
民事案件
7
2017-11-14
2017-08-04
(2017)桂1224民初3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93.08元
民事案件
8
2017-05-16
2017-02-10
(2017)桂1021民初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黄**、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05-16
2017-02-10
(2017)桂1021民初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黄**、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5-12
2017-02-10
(2017)桂1021民初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黄**、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205交罚﹝2025﹞0184号
2025年11月10日14时00分,南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罗继安,黄嘉嘉(执法证号分别为20120517017,20120517037)在南丹县城关镇南九线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陈有江驾驶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M07633重型罐式货车从中国石油金沙库运载柴油10吨至天峨县八腊采石场,柴油10吨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危险货物。桂M07633《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河字451200008354号,此趟运输经营由当事人陈有江组织实施,现场无法出示此趟运输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或纸质运单。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南丹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8
2
粤佛交罚﹝2025﹞03700号
本机关于2025年09月11日10时14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巫国统、押运员韦继牡使用桂MZL359轻型厢式货车将将0.15吨(300瓶)氢氯酸从佛山市高明区运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运输的氢氯酸属于危险货物(危险货物编码:UN1789),当事人是该趟运输的承运人,桂MZL359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但未悬挂危险货物标志,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相片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且未造成严重危险后果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14)的规定,属于一般情节,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3
3
深交罚决第﹝2025﹞ZD03492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5年04月15日10时43分在(违法地点)121县道排角村路口路段实施了使用桂M32933重型厢式货车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的违法行为
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2
4
粤穗开交运罚﹝2025﹞HP20250108004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桂MZL359)于2024年12月17日在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乐金显示公司门口有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该行为扰乱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等为证。
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08
5
桂1201交简罚〔2024〕0036号
2024年08月21日10时12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韦朝远,吴爽在河池市金城江区星河路1号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发现该公司所属桂MB3926号车于2024年08月21日07时至11时20分有运行轨迹,从江西省吉安市前往江西省万安县,行驶里程达215.6公里,但通过该公司账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与公众服务平台系统检查发现没有桂MB3926号车的危货运单。公司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潘翠芳没有及时检查桂MB3926号车运行轨迹并与负责检查危险货物运单填报情况的安管人员沟通。执法人员检查时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有报警信息112条,涉及超速预警、驾驶员抽烟等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同一车辆、同一驾驶员多次发生,但潘翠芳并未进行处理和记录,该公司动态监控平台车辆报警处置记录表只有2024年08月20日的报警记录,没有2024年08月21日的任何报警记录。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简易】、询问笔录【简易】、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制件照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照片、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截图、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照片、危险货物运单填报系统截图、动态监控平台车辆报警处置记录表照片、送达回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简易】、送达地址、方式确认书【简易】证明。
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3号)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处罚决定。
1000.00元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21
6
桂0701交罚﹝2024﹞0016号
2024年01月25日15时50分,灵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廷华,刘伟华(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117066,20070117045)在灵山县城三科农贸市场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罗满驾驶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MP0617重型半挂牵引车桂MG85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来宾运载废水渣至北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桂MP0617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1200008082,桂MG85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451200008085,罗满从业资格证号为452701197504082612,该趟运输由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MP0617重型半挂牵引车桂MG85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擅自增加四侧栏板1.7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29
7
粤茂交罚﹝2023﹞02171号
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李向东、张政波在茂名市市民大道路口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覃元顶驾驶桂MB3672桂MB190挂重型货车从佛山运载硝酸(UN号:2031)到茂名,该车未按规定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当事人有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2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03
8
桂钦交罚﹝2023﹞北运134号
2023年04月27日16时54分,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桂MO3503桂MK379)挂重型普通半挂车装载壹车矿泥从钦州港运往河池方向,在钦州市大垌镇收费站路口被执法人员发现其使用的擅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决定给予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叁仟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06
9
桂河(金)交罚(2023)28号
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城江大队执法人员陆毅、韦朝晖等执法人员根据广西行政综合执法系统反馈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6时00分左右到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河池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桂M03563在2023年3月14日至3月30日期间从广西来宾运载雷管前往广西柳江目的地,共有多次的运输行为,并且该车在每次从事雷管运输经营过程中都未按规定制作和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
30000000.00元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