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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赣马镇牛哥牛嫂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华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707MACF4LW801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马厂村5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监处罚〔2025〕X0020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从赣榆区赣马镇顾绍芳牛副产品加工作坊购进50斤牛蹄,进货价格为15元/斤,除去损耗后,共将上述牛蹄打包为5个3斤装的包裹和6个5斤装的包裹,自行打印并张贴标签,通过抖音平台店铺(舌尚味生鲜)按每个包裹为一单对外销售。上述牛蹄经检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含量为22mg/kg,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但当事人在未经核实上述牛蹄是否含有亚硝酸钠的情况下,在上述牛蹄外包装标签配料表仅标注牛蹄和水。当事人对外销售上述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牛蹄11单(含现场抽样人员买样2单5斤装产品),其中3斤装销售价格为89元/单,5斤装销售价格为139元/单,故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货值1279元,违法所得1279元。 2025年7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该报告无异议。
综上所述,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79元; 2.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6279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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