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江汉区天朗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木甫注册资本:8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3MABN31058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57号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4〕177号
经核查,2024年4月27日,晚上10时30分,投诉人在店内购买花茶,销售人员告知花茶1.2元/克后,并为其装花茶后仅告知了消费者选购花茶的克重约476克,随后为其凑整为500g,用POS机扫了消费者付款码后,收款600元,未给消费者小票。4月30日,经现场检查,该店员工用1.2元/克对花茶进行宣传,目的是以低价吸引消费者选购,称重后直接使用POS机扫消费者付款码进行收款,未告知最终结算价及出示购物小票,最终付款金额远超预期。花茶对外公示价格为600元/500g,所使用的字体并未进行放大和加粗。由此可见,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当事人并未全面告知消费者消费的真实情况。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积极向消费者进行退款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无违法所得,并积极整改暂停花茶销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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