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汇品天禄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鹏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9MAB0RM8EX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号陆港大厦A座61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三稽罚﹝2024﹞171号
你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开具2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2,497,380.50元,税额合计:324,659.50元,价税合计:2,822,0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你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0.00元的罚款。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09-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2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3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4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5
2023-04-0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6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