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维伟 | 注册资本:3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1591321980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灵山县灵城镇三海村委母猪岭(原县酒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24
(2019)桂0721民初12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刘**,沈**,苏*
灵山县人民法院
2
2019-09-24
(2019)桂0721民初12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灵山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
苏*,沈**,刘**,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
灵山县人民法院
3
2019-06-26
(2019)桂0721民初12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
灵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9
2020-09-17
(2020)桂0721执384号
不当得利纠纷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等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9-29
2020-09-17
(2020)桂0721执128号之六
不当得利纠纷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刘**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2-27
2019-09-29
(2019)桂0721民初12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灵山县华东农产品仓储有限公司、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73844.03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11-1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0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