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昌林气囊容器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菊香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4264304489Y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3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环罚﹝2025﹞J008号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罚款肆拾叁万元整(43万元)
430000.00元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14
2
济环罚﹝2025﹞HY011号
2025年6月13日上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接“中央环保督察”转办单,槐荫分局执法人员于保泉、石少强于10时05分,到达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317号的济南昌林气囊容器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主要从事船舶气囊和船用橡胶护舷的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气囊卷筒机、切割机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帘子布-剪裁-铺贴成型-组合-外协硫化-产品主体-组装-成品;主要污染物为铺贴成型、组合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有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光氧催化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由车间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进行排放。现场调查时,济南昌林气囊容器厂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生产车间内气味刺鼻,北侧、西侧两个车间大门关闭不严,车间内南侧、北侧有多处窗户开启,搅拌工序上部窗户开启;现场存放的混炼胶桶未采取密闭,使用PID对两处敞口的混炼胶桶进行测试,数值显示为844.9(mg/m³)、370.3(mg/m³)。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电源开启,喷淋塔内、液位水箱内均无水;活性炭吸附箱内有三块活性炭板,其中两块炭板内未装填活性炭颗粒;光氧催化设备未通电运行。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人民币48125元整)
48125.00元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07-07
3
济环罚﹝2024﹞HY014号
2024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执法人员刘学峰(执法证号15010315012)、徐守强(15010315031)对济南昌林气囊容器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厂区西侧产品成型车间内涂装工艺正在生产,该车间设有废气处理设施一套,处理工艺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集中收集,通过水幕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车间配电箱指示灯不亮,配套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引风机未开启。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相关人员按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规程进行正确操作,随即企业人员将引风机开启后,配电箱指示灯亮起,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你单位《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表中显示,你单位废气为有组织排放,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
处罚款金额贰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25625.00元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20
4
济槐卫公罚(2024)第42号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