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茅五烟酒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昆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4MA73Q85P2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康乐路74号二区金城夜市美食广场外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5〕12号
当事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杭爱华于2024年9月份自上门人员处回收标签标示注册商标标识“”的“九粮液”(53%vol、500ml)3瓶,其中两瓶条形码编号:(01712071010、18035664183)、另一瓶条形码编号:(01713010410、02047178153)。
上述3瓶白酒摆放于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柜上准备销售,标示售价为 “九粮液”(53%vol、500ml) 每瓶45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该白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能证明是其合法取得情形的证据材料,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及生产厂家辨认,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第314446号“”商标是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续展至2028年5月19日。依照当事人标示销售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为1350元。截止2024年10月31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之时,侵权商品销售记录无法查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西固区茅五烟酒行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5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九粮液”(53%vol、500ml)3瓶白酒;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050元,大写肆仟零伍拾元整。
405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